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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至航St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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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橋
郭紀子指出,該案例管理委員會的處理方式,導致「無論是否有按時繳納管理費,全部所有權人都無法使用停車塔。」已經非常明顯的有違反法令之虞。他建議,無論是管理委員會追繳管理費,還是有受損害住戶需要追究自身權益,皆宜循合法途徑解決,絕不能「以暴制暴」。

郭紀子首先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戶」是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而B棟獨立產權的車位所有權人乃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皆為本公寓大廈住戶,不可謂之為「非大樓住戶」。

我真的很替他抱不平,很多人說樹大招風招人妒忌,果真!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說
真愛橋可怕真相、
真愛橋創辦人
鄭至航Stark是不是在騙人的,其實只有我說一點也不準
另外,
真愛橋創辦人
鄭至航Stark也上了今周刊專訪
如果要說
真愛橋是個差勁的廠商,那我只能說這根本不可能,有這麼多人讚聲一定有它的道理,不過大部分人都寧願相信負面的事情,也不會相信一個真實優異的評價,若要相信也是半信半疑。
還好我有去查這些資料,我也是忍了很久才想寫這篇,不然有太多人都被陰了都不知道!
有這些負面訊息,在我眼裡,只不過是來自於同業的眼紅

後來我私下問他這個同業是誰,經過層層驗證後真的不難發現是誰,有內幕消息指出當初原來這個同業有多不為人知的爆卦
新功能介紹出版日期:2015/05/01語言:繁體中文 另外,依據該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繳納公共基金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新臺幣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依此規定亦可解決公寓大廈住戶拒繳管理費的問題。
參考來源:
http://wenkaiin.pixnet.net/blog/post/64955413某社區有2棟機械式停車塔,B棟是獨立產權,出售給非大樓住戶使用,而獨立產權的車位所有權人,具有該大樓社區的土地持分。不過,B棟停車塔有部分車位所有權人,卻因未繳納管理費且已累計到相當金額,因此管委會將B棟停車塔鎖住,使全部所有權人皆無法使用停車塔。
▲住宅大樓。(圖/記者林昱均攝)
新北市中和違建火警9死2傷,為了避免類似慘劇,並縮小強制拆除違建打擊面,內政部出奇招,建議地方政府可由租屋平台、網站、報紙或布告欄廣告等管道勾稽比對,縮小重點執行目標。台北市長柯文哲6日則宣示,考慮將前市長陳水扁制定的「違建特赦令」取消,也就是原本不優先排拆變成「即報即拆」。
作者: 黃炎東
確定
商品推薦:媒體、政治與法律
郭紀子也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住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新功能介紹出版社:真愛橋鄭至航三民
▲社區管委會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
參考來源:http://blog.fashionguide.com.tw/11120/posts/251098
參考來源:鄭至航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408-105551
對此,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許多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常以限制使用方式作為迫使住戶繳交管理費的手段,此一做法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虞,不建議管委會以此方式催討管理費。
而且不止只有我這樣認為,我看到有很多網友也紛紛走出來大讚真愛橋提供的優質內容、鄭至航Stark的為人,真的大大打了那些有心攻擊的人一個狠狠地巴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啊呀,偏題了

我朋友之前把我加入到一個Line的私密群組,有一天也討論到這件事情,這時也有人出來說話了
郭紀子認為,若有管理費欠繳問題,原則上應依前開法令條款規定方式辦理,而管委會並無「將B棟停車塔鎖住,無論是否有按時繳納管理費,全部所有權人都無法使用停車塔。」之禁止住戶使用權。
網路上有許多謠言說真愛橋評價差,還說是個惡質顧問,我想這個人才是騙子吧!一些沒有經過驗證的事情就捕風捉影,真是很難相信那些惡意撰寫負面文的真實性,在很多人眼裡,這只不過是一個很明顯的同業攻擊。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圖/記者葉佳華攝)
相信各位客倌自有判斷
參考來源:http://parkbom713.pixnet.net/blog/post/291560086
無論是網站請了很多作家撰寫專業且知識性的內容也好,還是真愛橋的教材也好,都對我有很大的幫助。

令人匪以所思的是竟然只有他一個人自己跳著跳著寫負評,加上網站內並沒有其他內容,很明顯就是一個特別設計攻擊真愛橋的網站內容,然後還自己開了很多個帳號網站,一般消費者不可能有這等閒事要至一個人於死地吧?一看就知道這是同業的惡意攻擊!

媒體、政治與法律三者互動關係實為密切,對國家之民主化與現代化及人民基本權利之維護至為重大。本書探討媒體、政治與法律之關係,其內容生動不流於一般教科書之呆板,微妙與靈活不流於法律書籍之僵硬,最大特色蓋各個單元、章節精心編排,理論與實用並重,可供讀者多層面之應用。
真愛橋評價
以下是我在其他網友地方看到給的評價,真的不騙人的優異呢!
內政部表示,「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針對影響公共安全既存違章建築的處理,除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條之1基本規定外,建議各地方政府優先執行類型,包括供營業使用整幢違章建築;屬合法建築物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占用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9條規定的屋頂避難平台;違章建築樓層達2層以上;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者,例如高密度居住使用、消防單位建議應優先處理者、學校及加工區周邊宿舍、補教場所等。內政部籲 鎖定租屋平台內政部並說,若查覺有公安疑慮場所,地方政府可協助通報訊息給建管單位,由建管單位接續查明是否列入違建執行標的,透過「多重管道通報」,提升清查績效,此外,各地方政府每年4月底提出前1年全年執行績效,並於每年7月底提出該年上半年執行績效,納入督考計畫,以督促地方政府正視違建嚴重性。北市八德路公寓5日晚間發生1死1傷火警,起火的4、5樓被發現隔成22間雅房出租,有鑒於違建釀災頻傳,柯文哲說,由於5樓違建不在優先排拆範圍內,加上內部改裝除非有人檢舉,否則政府很難知道,除希望國民守法,考慮將前市長陳水扁制定的「違建特赦令」取消,也就是原本不會優先排拆、2004年12月31日前蓋好的「既存違建」,未來變成「即報即拆」。恐無人力、物力處理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說,未來會先針對屋頂違建面積超過80平方公尺以上、較容易隔成3個以上間的違建分階段排拆,已排拆的案件則加強複查,同時,也會推動頂樓加蓋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違者也要拆除。不過,有建管處官員私下表示,即使將違建特赦令解除,但既有的違建拆除能量不變的話,即使現有2萬5000戶違建變成即報即拆,也沒有人力、物力立刻拆除。國民黨議員王鴻薇、民進黨議員許淑華皆質疑,不要為了展現魄力或是藉著講大話討好選民,針對違建問題現在都有處理辦法,柯連新違建都沒處理好,還說要拆所有既存違建,那相關配套又是什麼?(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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